本合同模板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分包合同》,适用于甲方将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分包给乙方,双方结合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分包具体情况,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本协议还包含8份配套附件,如:《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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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协议还包含8份配套附件,分别是:
①《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
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③《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④《分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⑦《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
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
内容预览(部分页面):
甲方(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乙方(分包人):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分包具体情况,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1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
1.2工程内容:房屋间数 室 厅;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1.3分包范围:室内装修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等,具体范围详见附件1:《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和附件2:《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1.4分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3) 种承包方式:
(1)分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
(2)分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承包人提供材料参见附件3:《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分包人提供材料参见附件4:《分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件3和附件4未列明的材料由承包人提供);
(3)分包人包工、承包人包料。
1.5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上述工期不包括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条件、政府管制以及非乙方责任出现的停电、停水等造成的停工时间,若出现如下情况则工期相应顺延:
(1)台风、地震、泥石流火灾、水灾、水陆交通安全事故等不可抗力因素;
(2)战争、政变、动乱、罢工等政治或群体事件;
(3)七级以上的大风、24小时内达到200㎜的降雨(以气象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4)因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而必须增加工期的。
第2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
2.1合同价款
本合同分包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金额大写: 元(详细参见附件5:《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2.2合同价款采用方式
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 (1) 种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固定价格加 %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
。
(2)采用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3)成本加酬金。
2.3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与时间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同意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
批次 | 付款节点 | 付款金额(元) | 付款比例 | 备注 |
第一次 | 本合同签订后5日内 | % | 如提前完工,甲方应相应提前划拨相应工程款项。 | |
第二次 | 竣工验收后5日内 | % | ||
第三次 | 竣工验收满1年后 | % | ||
(2)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第3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1) 种方式提供:
(1)承包人自行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承包人、分包人各一份。
(2)由分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承包人、分包人各一份(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第4条 承包人工作
4.1指派 (身份证号: )为承包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材料进场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4.2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负责向物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办理申报登记。
4.3向分包人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负责协调与周围的邻里关系。
4.4开工前应确认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并向分包人进行现场交底。
第5条 分包人工作
5.1指派 为分包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分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并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分包人驻工地代表所签署的文件应视为乙方对有关事宜的确认。
5.2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及质量标准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5.3 严格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理设施及相关设备管线;
(2)遵守行政主管部门和物业管理规定的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分包人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负责将装修垃圾装袋,及时清运到物业指定位置,并支付物业管理所收的相关费用。
5.4 自备施工工具,并充分利用辅材和主材,减少材料浪费。一般材料的损耗率应不高于____%,乙方施工所造成的材料损耗超出以上约定的部分,其费用由分包人承担。
第6条 材料供应
6.1装饰装修工程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等。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6.2由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或者工期延误的,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6.3凡由分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应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分包人负责。
第7条 安全生产和防火
7.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7.2承包人提供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规定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承包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7.3分包人进行装饰装修活动,要严格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证作业人员和周围住房及财产的安全。
第8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8.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及国家制定的现行装饰装修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8.2发承包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的检查与验收手续。
8.3工程竣工后,分包人应通知承包人验收,承包人自接到验收通知后组织验收。
8.4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分包人负责采购装饰装修材料及设备的,应当向承包人提交说明书、保修单(如有)。
第9条 工程变更
9.1承包人对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均应及时办理变更洽商签证(附件6:《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方能进行该项目施工并以此为依据相应变更价款及工期。
9.2分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换用,必须经承包人批准。
第10条 竣工结算
10.1工程竣工合格后,分包人应及时向承包人提出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
10.2工程结算报告经承包人批准后,双方签字(附件7:《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
第11条 工程保修
11.1验收合格后,分包人应当出具附件8:《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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