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合同模板为《财务顾问服务协议书(股份制改造)》,适用于甲方是一家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计划进行股份制改造,即由有限责任公司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因此甲方委托乙方担任其本次股份制改造的财务顾问,为其提供专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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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委托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受托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方式:
鉴于:
1.甲方是一家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计划进行股份制改造,即由有限责任公司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
2.乙方为在投资银行业务领域具有丰富经验的证券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担任其本次股份制改造的财务顾问,为其提供专业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具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工作内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登记机关的规定,乙方协助甲方制定股份制改造整体方案,并协助甲方实施该等方案,协助甲方完成变更登记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工作。
2.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1.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甲方的需求制定股份制改造方案。
2.2.按照乙方要求及时提供本次股份制改造所需的全部文件和基础资料,并对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3.积极配合乙方做好股份制改造的协调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和便利条件。
2.4.及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及资产评估机构等其他相关中介机构共同完成股份制改造。
2.5.甲方不得利用本协议从事向社会非特定的投资者私募股份或转让股份等违法行为。
2.6.按本协议第四条的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3.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3.1.要求甲方及时提供本次股份制改造所需的全部文件、资料。
3.2.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登记机关的规定,为甲方股份制改造制定整体方案,并协助甲方实施、落实具体改制措施,同时协助甲方与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沟通。
3.3.根据甲方的要求或需要,从有利于本次股份制改造工作出发,积极认真地为甲方提供相关的各项咨询服务工作。
3.4.协助甲方向政府部门申请有关股份制改造的批准文件。
3.5.配合并协调甲方聘请的其他相关中介机构的工作。
3.6.严格保守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所有商业信息,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情形或因本次股份制改造所需外,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向第三方泄漏。
4.费用及支付
4.1.本次乙方提供股份制改造服务收取的财务顾问费及相关的增值税支付方式为:
4.1.1.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财务顾问费人民币(大写) 元(¥ ),增值税人民币(大写) 元(¥ );
4.1.2.自甲方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财务顾问费人民币(大写) 元(¥ ),增值税人民币(大写) 元(¥ )。
4.2.其他费用
4.2.1.乙方为完成本次财务顾问工作而发生的食宿费,由甲方负担。
4.2.2.因完成本次财务顾问项目所发生的协调公关费用、材料制作费用、聘请其他中介机构等的费用及其他相关部门收取的费用,由甲方负担。
4.3.发票的开具
4.3.1.甲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4.3.2.乙方在收到甲方款项后, 开具并寄送增值税税率为 6%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 寄送地址及联系人如下:
联系人:
寄送地址:
4.3.3.甲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提供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客户公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以供乙方进行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的审核。
(1)甲方的增值税纳税人类型以及上述开票信息发生变更的, 应于要求开具增值税发票时书面通知乙方。
(2)由于甲方未能及时提供开票信息或提供开票信息错误导致乙方不能开具或者开具信息错误的增值税发票,乙方不承担责任。
5.违约责任
5.1.本协议一经签订,原则上不得解除。如有特殊原因确需解除本协议的,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进行处理。
……
——试读结束,开通VIP会员免费下载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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