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合同模板为《消费性股权股东协议书》,适用于乙方为认可甲方,并缴纳一定的投资款成为甲方的分红股股东,可享受分红权,且可享受在甲方的消费优惠政策。《消费性股权股东协议书》以教育培训项目为例,可根据自身情况改为自己的项目。
开通VIP会员可直接下载整份Word版文档,电子版无水印,排版精美,可根据自身情况灵活编辑修改。
排版预览(部分页面):
![]() |
![]() |
![]() |
![]() |
点击可查看大图△
内容预览(部分页面):
甲方:
乙方:
为齐心协力发展甲方的 教育培训项目,共享项目收益,实现共赢,甲乙双方经自愿、平等和充分协商,依据我国《公司法》、《民法典》等有关规定,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守。
第一条 公司概况
(一)甲方是依法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首次投资金额为200万元人民币,乙方为认可甲方并愿意加入甲方共同发展 教育培训项目的分红股股东。
(二)甲方释放100%的分红股股份,每1%分红股股份的价格为2万元,乙方向甲方交纳 万元人民币,认购 %的分红股股份,成为甲方的分红股股东,享受分红。乙方应在签订本协议时向甲方交纳该款项。
(三)公司暂定名为: 有限公司,公司的住所、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经营期限、资质等基本信息情况以工商登记以及国家其他相关部门的规定为准。
第二条 股份性质
乙方认购的股份性质为分红股,仅有分红的权利,乙方不拥有甲方的财产权、所有权、控制权、表决权、管理权、知情权等权利。
第三条 股权证书
乙方在签署本协议并交纳入股金后,即成为公司的分红股股东,甲方将为乙方颁发分红股股权证书。
第四条 合作内容
(一)甲方提供本项目发展所需的经营场所、师资、运营团队,乙方提供客户。
(二)乙方足额缴纳入股金后,可指定一名子女或者学生在甲方指定的小学和初中就读,该学生在甲方指定的学校就读小学和初中的学费全免。除了学费以外的其他杂费(如书本费、校服、疫苗、团建活动等费用)由乙方自担。即乙方的入股金可抵扣乙方指定的一名学生在甲方指定的小学和初中就读的学费。
(三)乙方每向甲方成功介绍一名学生入学甲方项目,每年可享受该学生学费的30%作为分红。当乙方累计所获分红款达到乙方入股金的200%时,甲方将以0元价格收回乙方全部的分红股股份,在甲方收回乙方全部的分红股股份后,乙方自动退出,不再拥有公司股份,不再是公司股东,但是此后乙方每向甲方成功介绍一名学生入学甲方项目,乙方可享受该学生学费的40%作为返款。
(四)甲乙双方的合作期限为长期,自乙方入股款转入甲方指定账户开始计算。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权根据市场行情以及市场需求调整课程价格、学费等。
(二)甲方保证公司所需的经营场所、师资力量等。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向甲方缴纳入股金。
(二)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分红方式获得分红或者返款。
(三)甲方在本协议外新设教育项目或者校区的,乙方有权以优惠的价格优先投资。
第七条 财务结算
乙方介绍学生/客户入学甲方项目的,该学生/客户按照甲方收费体系向甲方交费视为乙方介绍成功,在甲方收到学生/客户交费后的下月 号之前,甲方向乙方发放约定比例的分红或约定比例的返款。
第八条 管理权
(一)甲方拥有公司的经营管理权,负责课程的研发、生产,项目整体的战略方向、筹备、运营、管理。
(二)乙方无公司的管理权。
(三)公司的财务管理由甲方负责,乙方可随时向甲方财务人员询问乙方成交的学生/客户的交费情况。
第九条 表决权
甲方的全部表决权由甲方大股东享有,甲方大股东对公司所有事项拥有一票否决权。
第十条 持股义务
(一)乙方所持股份未到期不得私自转让,经公司同意后方可转让。
(二)乙方入股后不得抽逃出资。
(三)股份的分红款所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由股东个人承担。
第十一条 退出机制
(一)分红倍增后退出
当乙方累计所获分红款达到乙方缴纳入股金的200%时,甲方将以0元价格收回乙方全部的分红股股份,在甲方收回乙方全部的分红股股份后,乙方自动退出,不再拥有公司股份,不再是公司股东,但是此后乙方每向甲方成功介绍一名学生入学甲方项目,乙方可享受该学生学费的40%作为返款。
(二)公司强制要求退出
乙方在持股期间存在(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行为,则公司有权强制其退出,并取消其分红资格,入股款不予退还,并且公司保留向其追究公司损失的权力。
1、将公司课程、财务的相关数据和材料,以及未公布和实施的战略计划、营销策略和客户档案等商业机密泄露,尤其是泄露给竞争对手的行为;
2、利用所掌握的公司秘密,威胁要挟公司的行为;
3、恶意诽谤公司或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损害公司形象;
4、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等,受到国家处罚的行为。
第十二条 股份的转让、继承
(一)公司存续期间,乙方离婚的,其已拥有的股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其配偶不能取得股东地位,已拥有的股份,交由甲方指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由乙方对其配偶进行分红分配补偿。
(二)公司存续期间,如任一股东去世,则其继承人不能继承取得股东资格地位,仅继承股东的财产权益,针对已拥有的股份遗产财产权益,交由甲方指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三条 合同终止
……
——试读结束,开通VIP会员免费下载全文——
评论前必须登录!
立即登录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