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合同模板为《合伙经营协议 (简版)》,适用于多位合伙人合伙开店(合伙经营个体工商户)。合同简洁,总共两页,对出资金额、 方式、期限、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入伙与退伙等方面均有相应的规定。
开通VIP会员可直接下载整份Word版文档,电子版无水印,排版精美,可根据自身情况灵活编辑修改。
第一条 合伙宗旨:甲乙双方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本协议所称“股东”、“股份”、“占股比例”均指合伙人、合伙财产份额及对应比例,非公司制股权。
第二条 合伙名称 、主要经营地: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四条 合伙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第五条 出资金额、 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1: (姓名)以 方式出资,计 /元人民币,占股 %;合伙人2: (姓名)以 方式出资,计 /元人民币,占股 %;合伙人3: (姓名)以 方式出资,计 /元人民币,占股 %。
(二)各合伙人的出资,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齐。各合伙人的出资存入合伙人共同设立的专用账户,开户行: ,账号: ,除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的日常经营开支外,任何一方不得私自挪用,否则要赔偿由此给其他投资人造成的损失。
(三)本合伙出资共计 人民币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以 占股比例 为依据,按 占股比例 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 占股比例 为依据,按 占股比例 承担。
第七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a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b 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c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a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b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c 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d 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a未履行出资义务;
b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c 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如贪污受贿等;
d 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
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
——试读结束,开通VIP会员免费下载全文——
评论前必须登录!
立即登录 注册